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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宁夏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18-02-26 16:45: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无忧考网从宁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宁夏翻译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得知,2018年上半年宁夏翻译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不要求考生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或附加其他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样式见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截止2017年底,全国共有215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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