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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民事起诉书模板【三篇】

2017-11-30 10:08: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下面是©无忧考网整理的2017民事起诉书模板,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2017民事起诉书模板一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

  (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

  (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起诉书的格式基本相同)

  

2017民事起诉书模板二

  原告市区公司,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市区商店,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诉讼请求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证人姓名和住址,其他证据名称、来源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份。

  

2017民事起诉书模板三

  原告:XXXXXX

  地址:XXXXXX

  电话:XXXXXX

  传真: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

  职务:XXXXXX

  被告:XXXXXX

  住所地: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传真: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刊发对原告名誉权梅成侵害的相关报道或言论;

  2、判令被告在相应的报刊、媒体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商业信誉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4、本案诉讼费及保全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一家台商独资公司,属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的骨干企业.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该报记者王佑撰写的题为富士康员工,机播罚你站12小时的报道,该报道未经调查核实,仅凭道听途谨就妄下结论,称在原告工作的一般操作工都必须连续工作12个小时,不得说话:招聘1000人,有500人身体本来就有病:亲眼见到三个女工因经常加班而在生产线上晕倒,富±康员工下班忘记拔插头将被罚款1000元,几个月下来,每个人已筋疲力尽,双脚生满水泡,因工作需要调换部门,职员的电脑糨拆开三次,检查机型晦舛铺码是否匹配,等等,该等报道与察实严重不符,没有事实根据;该报道使用持田片与其下的注释田文不符,纯属虚构事实,恶意中伤,企图误导读者。同时,谨报道多处使用了逃高、特殊管理、残酷、乱窜等明显带有侮辱、贬损性语言,对原告员工的工怍环境妄加眨损性的评论,称富壬康员工的生活干得比驴累,吃得比猪差,起得比鶏早,下班比小姐晚,装得比孙子乖,看上去比谁都好,五年后比谁都老。此后,《第一财经日报》还以系列报道的瑶式持续刊发了该等不实报道,使广大读者对原告及其经营的富士康(品牌产生了重大的误解,造成原告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在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

  被告XX作为《第一财经日报》产经中心的编委,没有对原告的真实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也没有适当履行对此类评论性、批评性的新闻报道的特定审批程序,没有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即批准刊发该等不实报道,造成对原告名誉权的损害事实发生,其行为存在严重过错,依法已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其应对原告上述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为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维护司法正义,现根据《民法通则>》第101、102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追究被告的侵权责任。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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