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3.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者省定合格标准,并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关于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
3.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或者省定合格标准,并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