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内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下达的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选修项目计划;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我局结合杭州实际情况指定的培训项目。
学分要求:药技人员每年必须修满15学分。其中:必修、选修每年各5分;自修学分3年累计不得少于15学分。
培训内容: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下达的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选修项目计划;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我局结合杭州实际情况指定的培训项目。
学分要求:药技人员每年必须修满15学分。其中:必修、选修每年各5分;自修学分3年累计不得少于1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