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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及注册条件

2017-09-11 09:55: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无忧考网从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2017重庆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安排通知》得知,2017重庆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及注册条件已公布,详情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区、云阳县、两江新区在编在岗教师,具体包括:

(一)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暂不含行业办学的学校),包括试用期满的新入职教师,已经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教师。

(二)辖区内教师进修学校(院)、教研(科)室(所)、电教(教仪)馆(站)、电大分校(工作站)、卫生保健所、教育管理中心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为中小学(幼儿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借调教师在借出单位参加注册。

二、注册条件

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渝教师〔2015〕2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15〕22号)文件为准。

点击查看>>>2017重庆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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