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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惠州市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待遇

2017-06-16 14:51:00 来源:无忧考网

(一)不需缴纳培训费。

(二)签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

(三)培训期间,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文件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根据国家住培政策按月发放生活补助;社会人身份的学员,培训基地为其购买“五险一金”;单位人身份的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因各种原因所致培训顺延者,顺延期间的各种费用由个人承担,且不能享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应待遇。

(四)办理执业医师报名考试及注册管理等手续。

(五)人事管理:社会化学员:不占用培训基地编制;人事关系由个人到相关的人才交流中心等社会机构代理。

(六)完成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七)培训结束,我院与培训学员解除培训合同。社会化培训学员另行择业,个别表现优秀的学员经统一考核后,可考虑留基地工作。
查看详情:广东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17年第二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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