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将有关报名报名材料送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必须如实填写单位意见并盖好公章)。
2.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单位评聘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4.有效的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附件2)。
5.社保缴费记录单(市区参保人员可用身份证在自助机上按历年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详见本文件第五大条报考条件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6.学历认证材料。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须提供学信网上www.chsi.com.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及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送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初审的新考生,将被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支付成功后在终审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无锡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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