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携带所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参加现场审核。审核时间为2.27-3.3日。具体安排及资料装订要求详见附件。
现场审核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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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 间  | 
 报 送 单 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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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7  | 
 上午  | 
 第三人民医院、东区社卫中心、黄圃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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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 
 南朗医院、疾控中心、广济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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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8  | 
 上午  | 
 小榄人民医院、苏华赞医院、古镇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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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 
 阜沙医院、横栏医院、神湾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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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上午  | 
 三角医院、东升医院、坦背医院、东凤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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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 
 板芙医院、大涌医院、陈星海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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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上午  | 
 火炬开发区医院、中医院、沙溪隆都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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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 
 博爱医院、南区医院、西区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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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上午  | 
 民众医院、人民医院、坦洲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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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  | 
 三乡医院、第二人民医院、港口医院  | |
备注:
1、现场审核地点:中山市博爱七路6号,中山市卫计局医政科;时间:2.27-3.3日,8:30-12:00,14:30-17:30;
2、公立医疗机构需根据表格指定时间送审材料,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
3、民营医疗机构考生在2.27-3.3日工作时间内自行安排完成现场审核;
4、带*的单位请派出一名熟悉业务的人员来现场,协助完成当天的资料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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