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日,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修改意见函,住建部年内将完成《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修订。凡2015年度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网授、面授)学习内容,以免新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颁布后,系统更新升级给学员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2014年度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学员,分下列情况参加学习:
(一)2014年度未完成面授学习的学员(包含面授成绩不合格、考勤不合格和报名后未参加面授学习的学员),一律参加2015年新系统“2014年度网授补修学习班”学习。
(二)2014年度未完成网授学习的学员。其中:
1.成绩不合格的学员,请按原班级号在新系统中继续学习;
2.未参加学习的学员,请在新系统“2014年度网授补修学习班”中参加学习。
(三)新系统“2014年度网授补修学习班”于2015年4月30日建班开网。所有参加学习的学员,按本通知第一条时间要求完成学习。
三、我中心印发的《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安排的通知》中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条款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