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和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根据省卫计委有关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审核及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设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两个部分。
广东省继续使用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暨资格审核信息系统(下称省网),并开展考生网上自助缴纳考试费工作,请做好相关准备,并及时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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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审核主要是对已经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请各报名点及考生按《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见附件)装订、报送纸质报名材料。
三、缴费
考生缴纳考试费实行网上自助缴费模式,考试费缴纳在考生报名资格通过考区审核后进行,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报名网页提供统一缴费链接,各考点不再另行向考生开单收费,预计4月10日开始缴费。
四、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
考生学历信息验证及报名备案等有关事宜,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等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64号)执行。
如未按《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3〕303号)要求办理备案手续,也不能提交试用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或2016年准考证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向考点提交相关人员工资发放、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开具处方、考核等具体凭证,经考点审核确认,并在相关医疗机构对相关人员名单公示5 个工作日后,由考点统一填报《未备案但考点确认符合试用期规定考生花名册》,并报省考区办公室备案。
五、短线医学加试
需要申请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的考生可在国家网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
六、实践技能考试地点
2016年起除广州考点外的口腔、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的实践技能考试统一安排在广州实施,实施方案参照粤卫办函〔2016〕47号文。其它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