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专任教师,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 2009年专任教师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具有拟任岗位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3、应届毕业生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非应届毕业生应符合省人事厅有关规定;
4、身体健康。
三、相关待遇:
经考试考核确定拟聘用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其在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等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考核办法:
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1、报名时随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书材料,(2009应届毕业生应带相关证明材料,其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2、近期1寸同底照片3张;
3、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报名地点:福州市白马北路169号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603121;联系人:陈老师。
考试办法:学院人事部门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知本人参加考试。根据闽人发(2006)10、11号文件规定,我院考试采取专业考试(包括试讲课)、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专业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对象。
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开考,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总成绩需80分以上方可聘用。有关考试内容、选用教材等到考试前通知应聘者。
五、体检
体检人选从专业考试、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布信息方式: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fjysxx.com/)公布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