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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9-07-07 23:34:00 来源:无忧考网
各县(市)区旅游局(办)、旅游院校、旅行社: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导游队伍,满足旅游市场需求,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旅游局苏旅人[2009]267号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须知
  1、报名面向社会,凡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适应导游工作需要,年满18周岁,高中学历以上的本市或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暂住证的外省市公民,且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均可报考。根据省局文件精神,2009年全省导游考试对朝鲜族人,报考韩语导游,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小语种专业(英语、日语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者,报考所学语种,笔试合计成绩加10分;具有所报语种翻译等以上职称者,笔试合计成绩加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加分,不累计加分。其中,旅行社从业人员由旅行社统一集体报名;在校大专以上学生和社会人员以及旅游职高、旅游中专学校导游专业应届毕业生直接到旅游局指定地点报名。根据国家旅游局旅办发〔2008〕174号文的有关规定,在江苏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与要求详见附件2。
  2、已获《导游员资格证书》(不含已获《中级导游资格证书》人员),报名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需交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报名参加所报语种的“现场导游”考试。
  3、持外省、市《导游资格证书》者,要求调入我市从事导游工作的,需办理“异地换证”手续,报名参加“现场导游”考试,合格者给予办理导游证换证手续。
  4、报名时,所有报考人员均需提供《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后)、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红底照片4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导游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7年2月28日之前的增考、异地换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导游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验导游IC卡,导游资格证书的发证日期在2007年2月28日之前且未办理导游IC卡的人员,不得参加增考和异地换证考试。
  6、自07年以来未参加或未通过年审的导游员,需报名参加“现场导游”以及政策法规的考试,合格后办理年审手续。

  二、考前培训
  为提高考生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实际应用能力,按照自愿原则报名参加考前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建议考生选择市旅游局指定的扬州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接受培训。

  三、教材
  1、考试书目:
  《导游法规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9年5月印刷,20元/本;
  《导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9年5月印刷,22元/本;
  《导游服务技能》,中国旅游出版社2009年5月印刷,20元/本;
  《江苏导游基础知识》,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5月印刷,22元/本。
  2009年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导游服务技能》全新改版,《导游法规知识》部分内容根据新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调整,《导游基础知识》进行了个别勘误更正,《江苏导游基础知识》除个别勘误更正外,附录还进行了调整,请考生购买2009年5月新印刷版次的教材。
  2、参考资料:
  《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6元/本;
  《2009年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14元/本;
  《走遍江苏》,中国林业出版社2009年6月新印刷版次,35元/本;
  《2006—2008年导游考试试题汇编》, 10元/本。
  《扬州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景点导游词汇编》,10元/本。

  四、考试
  (一)笔试
  1、命题范围,以江苏省旅游局印制的《江苏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
  2、共考3科,即《导游法规知识》、《导游服务技能》、《导游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导游基础知识》一科中,《江苏导游基础知识》占40%。
  3、以上三科试题以中文形式出卷和答卷。
  4、笔试时间
  11月21日 9:00-11:00  导游服务技能
  11月21日14:00-16:00 导游法规知识
  11月22日 9:00-11:00 导游基础知识
  (二)现场考试
  1、现场考试内容包括城市概况、景点介绍、导游规范、应变能力、5A景点知识及综合知识问答。外语类考生必须用应试语言应考,除以上考试内容外,增加与旅游相关的中级水平外语短文阅读和复述。市内模拟中文类考生的现场考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外语类考生不少于25分钟。现场考试的提问以《江苏省导游人员现场考试手册》所涉及的内容为主。 扬州市现场考试景点(7个):瘦西湖、大明寺景区、个园、何园、汉陵苑、汪氏小苑、扬州八怪纪念馆。
  2、现场考试形式采用室内模拟的形式,由市旅游局局教育培训处具体承办,省局导考办负责督考。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现场考试成绩和笔试成绩统一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11月9日至11日,报考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2009年考生三门笔试成绩合计达180分,并且现场考试成绩达60分者为考试通过。未通过考试的考生成绩将不再保留,不予补考。
  (五)公布成绩、发证
  1、2010年2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于2010年2月下旬开始核发《导游员资格证书》。
  2、凡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参加2010年度市旅游局举办的岗前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后(具体培训事宜见扬州旅游网政务公告栏),由所属旅行社或导游公司负责向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按规定申办导游证IC卡。

  五、费用
  依据苏价服函[2007]69号文件所批收费标准,导游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310元/人,其中: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300元/人(笔试共三科,每科60元;现场导游考试标准为120元/人)。

  六、考务和考前培训
  2009年导游资格考试扬州考区考务、报名工作由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负责,考试教材订购和考前培训工作委托扬州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办理,拟于7月、9月、10月份别举办考前培训班。
  考试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考试报名地址:扬州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渡江南路27号)。
  考试咨询电话:市旅游局教育培训处 87359005
  教材订购、考前培训咨询电话: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 87815030
  市旅游局网址:www.yzlyw.gov.cn 导游在线网:www.daoyou520.com
  传真:87343646 邮编:2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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