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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退养人员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2016-11-28 13:16:00 来源:无忧考网

事项类别

朝阳区退养人员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事项名称

朝阳区退养人员手工报销费用申报

办事依据

1.《北京市朝阳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朝民发〔2014〕20号

2. 《关于建设征地超转等人员丢失医疗票据报销问题的通知》朝民发〔2012〕32号

办理条件

 符合退养人员救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现场受理

□网上申报、现场受理

t网上预约、现场受理

办事材料

一、申报门诊费用时,需提供:

实时结算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二、申报住院类费用时,需提供:

1.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即由个人与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的票据)

2.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须盖有该定点医疗机构的收费章)

3.出院诊断证明

三、手工报销单据二次报销的,需提供:

朝阳区医保中心出具的《北京市医疗保险门(急)诊上传费用审批表》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并加盖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结算章。

办理程序

1.退养人员将相关单据及证明材料报送所在社保所,社保所将符合报销政策的单据汇总后,按照相关规定向所在区县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费用;

2.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办理结果

按单位需求提供《北京市朝阳区退养人员医疗报销费用审批表》

办理地点

世通国际大厦E座8层医保中心对外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需进一步核查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53918743

对外办公时间

每月1-20日(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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