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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6-11-25 14:38:00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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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考友:

  根据往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发布时间,预计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将在考后三个月左右(2017年1月)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本站,我们将会第一时间公布2016年执业药师合格标准等信息。

  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预计: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执业药师考试合格标准一直为试卷满分的60%,2015年起,执业药师考试试卷满分由100分调整为120分,合格标准由60分调整为72分。

  考试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同一专业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专业为药学或中药学)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专业为药学或中药学)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考试合格者,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当事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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