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审定公布如下:
一、专科起点升本科(专升本) 序号 科类 统考科目 录取控制线 备注 1 文史、中医类 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180 2 艺术类 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148 专业加试成绩必须合格 3 理工类 政治、外语、高数(一) 123 4 经济管理类 政治、外语、高数(二) 110 5 法学类 政治、外语、民法 167 6 教育学类 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146 7 农学类 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136 8 医学类 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153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起本)
序号 科类 统考科目 录取控制线 备注 1 文史类 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180 2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150
三、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起专)
序号 科类 统考科目 录取控制线 备注 1 文史类 语文、数学(文)、外语 119 2 理工类 语文、数学(理)、外语 111
根据教育部规定:
1.高起专、高起本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外)的最低控制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科类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2.高起专体育类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科类的70%,专业加试成绩必须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