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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淄博执业护士首次注册条件及提交材料

2016-11-04 13:43: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6年山东淄博执业护士首次注册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注册对象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粘有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6.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1份(有机构公章);

  7.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首次注册只需提交1份)。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在山东省内三级甲等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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