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09〕59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 关于2009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9:00—7月3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1、2009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为受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 。请在以上时间内带上报考材料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确认,逾期后果自负(报名后不办理退款手续)。地点: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四号楼-1楼,电话:0752—2814139。
2、惠州报名点考生采用现场缴费确认【不收现金,刷卡缴费】、全科成绩合格后审核报考资格方式。
(三)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要求。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10月17日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8日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注:有“*”的科目表示须自备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方式
(一)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的周期为2年,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全部科目。
(二)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该科目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
(三)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分别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发放并在考后回收。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全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在广州。
全省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
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考生的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粤价〔2002〕419号文: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60元。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费每科10元,考务费每科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