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我市日前出台的《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本次改革的范围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以及这些单位中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徐科介绍道,按照有关规定暂不分类且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也纳入其中。对于目前划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徐科还指出,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