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
(1)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对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报考者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所报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市教育局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3)面试工作的组织。
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盘锦教育信息网”进行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