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录入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合同制录入员15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电脑软件操作,打字速度应达60字/分钟以上;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5、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工作由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组织报名、测试、面试、政审、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0月8日至14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鼓楼区法院政治处,报名者须提交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一份、1寸免冠彩照2张。
(二)测试、面试
报名时需填报报名表并进行技能测试。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院将根据测试结果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聘用
经测试和面试合格后,我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各大医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及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报告提交我院政治处,同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是否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月收入约为2850元至4000元(含五险一金和绩效奖金)。
报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21号三楼325室
联系电话:0591-87502232联系人:小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