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至9月29日(各区具体资格审查时间以报名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本报名系统应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考生不如实填写或委托他人填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填报信息中的“学历”是指在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如持有中共中央党校、外省(市)委党校、部队院校学历的考生,请自行在毕业院校进行网上查询,并打印截图带到资格审核现场备查。如网站无查询结果的,请持学历证书颁发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进行资格审查。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具有北京户籍的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提交规定格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相关推荐:报名时间 | 报考条件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真题 | 答案 | 模拟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