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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09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2009-06-17 20:19:00 来源:咸阳人事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安排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陕人考发[2009]24号)要求,现就我市实施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上午 9:00— 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有关规定执行(附件)。

  2009年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暂不需要提交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考生可于6月26日至7月10日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并下载打印《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办理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手续。

  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10日(假日除外)。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 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47652、87457210。

  新考生报名时须携带《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老考生凭往年准考证或档案号,携带《2009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无需单位盖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四、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546号)规定的每人每科70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3、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4、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科目考试时还须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

  5、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教材

  考试范围及教材,请查阅《全国房地产经济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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