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因1502010岗位李孟阳(笔试准考证号:16012730)考生体检合格后放弃考察、冯腾飞(笔试准考证号:16012718)考生放弃递补体检,现将1502010岗位程诚(笔试准考证号:16012723)考生确定为递补体检考察对象,递补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请体检对象于 2016年9月20日上午8: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才开发股办理体检确认并进行体检(地址:东至县尧城路18号,联系电话:0566-7016873)。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考生的最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应聘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三、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1)和《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做好体检准备。
四、体检合格人员将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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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6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体检须知.doc
附件2: 2016年度东至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体检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