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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特岗教师招聘政策待遇

2016-09-02 11:22:00 来源:无忧考网
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2.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5.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进行专项拨付(不含大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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