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书信函>导航 > 最新信息

辞退通知书

2016-08-17 13:57:00 来源:无忧考网

  ________先生/女士
  你于_______年____月___日入职我公司,根据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九条第一款以及第四款规定:无故不上班或未按规定程序请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一月内旷工两天,或者当年累计旷工四天以上者,给予辞退。
  你自_______年____月___日日起,已经多日未公司上班,已经违反上述规定。在此期间,部门经理以及公司人力资源部多次尝试与你联系,但是一直未果。
  鉴于此,现在正式通知你,请你于____月___日之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则视为自动离职,所有后果由个人承担。
  ________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
  _____年____月___日
书信函最新更新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