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不予递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低面试分数。
技能操作
人民医院、妇保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所有岗位按照报考岗位进行相应专业的技能操作,分值100分;
学前教育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五项技能测试方式,分值100分;普通高中教师面试采用上课方式进行,分值100分;职业中专学校教师面试分技能操作和试教,分值均为100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技能操作、试教、结构化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