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8月16日下午2:00—5:00。
(二)地点:昌平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四)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报名表需准确填写信息,并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原始学历和学历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派遣证)的复印件(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5.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岗位资格条件中如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的需提供);
7.非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必须在京,并持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
8. 现场报名时,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