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户籍为北海市海城区;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9日至1998年8月9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各岗位报考条件详见《2016年北海市海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计划表》(简称《计划表》,下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和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学历、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6年8月9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2016年8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共3天);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地址:北海市海城区长青北路13号),联系电话:0779-3075303。
4.提交报名申请:报名者携带2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现场报名,并提交《2016年北海市海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5.资格审查: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开招聘条件。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取消面试资格。
6.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⒈开考比例: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其面试成绩要达到该考场的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生成绩都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需现场启用第二套面试试题进行第二次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