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为临时聘用人员,待遇为: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奖励绩效300元、乡补200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留任人员合同期内不得跨乡镇进行岗位调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由县教育局进行管理,由县教育局委托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为临时聘用人员,待遇为:每月基本工资1200元、奖励绩效300元、乡补200元;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留任人员合同期内不得跨乡镇进行岗位调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由县教育局进行管理,由县教育局委托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