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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日照东港区选聘区直学校校长公告

2016-08-03 13:59:00 来源:无忧考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校长队伍建设,根据《东港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办法》(东政办发[2015]23号)、《东港区中小学校长选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部分中小学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方式


初中校长2名,小学校长1名。公开选聘,竞职不竞岗。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理想信念坚定,职业道德高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2.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学段教师资格,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50周岁及以下。


6.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市区现任中小学副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含校长)、教育局机关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每人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8月3日至8月4日。


报名地点: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


报名时提交如下材料:《公开选聘区直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最后学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担任副校长(教育局中层干部)等职务的聘任文件、从事教育工作以来获得的综合荣誉称号和业务称号、近5年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近5年工作业绩证明(分管工作、任教学科),不少于2000字的竞聘报告。


(二)资格审核。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范围、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专家评审。评委异地聘请,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教育专家、知长等组成的选聘委员会。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人主要结合申报职位实际情况进行演讲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宣讲答辩成绩当场公布。


宣讲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按照干部选聘任用条件和选聘职位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教职工公认度。


(五)任职决定。区教育局党委对拟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任职岗位。


(六)任前公示。对研究通过的拟聘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任手续。经公示无异议后,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聘书,办理聘任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港区公开选聘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港区教育局政工科 0633-3226766


 点击下载>>>


公开选聘区直学校校长报名登记表.doc


东港区公开选聘学校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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