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省艺术类本科A段录取已结束,计划招生135人,实际录取135人。其中,文史类绘画专业高308.5分、低276.8分,设计学类专业高311.4分、低283.3分;理工类绘画专业高285.9分、低266.4分,设计学类专业高301.4分、低241.1分(以上均为综合分)。
美术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课为美术类科目)考生:河南省生源使用本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山西省生源使用我校美术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规则为: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批次省定分数线的考生,以专业课成绩的70%加上文化课成绩的30%之和作为总成绩,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内将绘画和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列为一个专业组,录取时,省招办对同一组按所含专业计划数之和的一定比例统一投档,学校根据录取规则择优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同组专业间生源不均时,将生源充足专业所报同意调剂志愿的未录考生,调剂到同一专业组生源不足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