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至8月28日(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到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湖南省吉首市人民中路5号州委办公楼三楼)报名。
(2)电子邮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发送至xxzrck@163.com,并在报名截止前拨打电话0743—8561837确认,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贴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可到湖南领导人才网(http://www.hnleader.gov.cn)、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xxz.gov.cn)、湘西党建网(http://www.xxzdjw.com)、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xxz.gov.cn)、湘西网(http://www.xxnet.com.cn/)公布的本简章附件中下载。
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所报考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州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相关证明。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生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相应考试程序应试,但进入考察程序时必须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凡是在2016年9月30日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中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简章及相关岗位各项报考条件,选择报考本人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
1、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面试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程序规定要求组织命题并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
2、教育、医卫类单位公开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考试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单独实施。
3、同一岗位根据1:3确定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是否开考,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