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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青岛胶州市骨干教师招聘报名要求

2016-07-28 11:56:00 来源:无忧考网
点击查看:2016年山东青岛胶州市骨干教师招聘公告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2016年胶州市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诚信书》(附件3),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胶州市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和《应聘诚信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带表彰通报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用A4纸),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需所在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本次招聘岗位全部为紧缺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对报名比例超过1:3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核以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按照应聘人员教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进行量化赋分,确定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由应聘人员本人在面试前予以签字确认并公示,一经签字确认,不再更改。本人不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成绩计为零分。

①教龄:教龄每满1年计0.2分,不满1年不计分。

②学历: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分别计6分、4分、2分。只按高学历计分,不重复累计。

③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计6分、4分、2分。只按高的专业技术职务计分,不重复累计。

④年度考核: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考核,每个优秀等次计2分,每个合格等次计1分。

⑤获得的荣誉称号:获得综合荣誉称号,计12分、省级计9分,地市级计6分,县级计3分;获得与课堂教学相关的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计分(其中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享受综合荣誉称号加分)。同一荣誉称号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高层次奖励计分,不同荣誉称号累计计分。认定时,以荣誉称号有关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

以上内容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4日。

考核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具体情况请及时登录“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胶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胶州教育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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