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
(一)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数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4: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含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由通辽市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削减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内容及成绩: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4:6),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三)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使用蒙文试卷,用蒙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须用汉语作答。
(四)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报名考生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资格复审时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