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检时间:2016年7月27日(周三)。
请参加复检的考生请于复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解放军四十四门诊部3楼体检中心集中,8:10分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复检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生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复检。
三、复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自复检当日报到起至离开复检区域,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复检前一天晚22:00后禁食、禁水。
五、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各复检项目收费标准不同)。
六、复检人员未参加复检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联系电话:0851-87988909(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851-87989189(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管理和考试录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