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填报《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岗位要求统招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当年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7)在职人员需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包括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同意申报意见等相关内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8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
徐晓桐,电话:18646269537;
李识文,电话:0469-5860375、18646290502。
(二) 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四楼。
报考人员应按方案要求的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证件原件到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对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降低比例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