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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09-06-03 23:42:00 来源:无忧考网
南平市旅游局关于印发
《2009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
  现将《2009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局人教科联系。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2009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旅游局闽旅[2009]47号《关于印发<2009年福建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我市导游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09年南平市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时间:考生报名截止2009年9月11日止。
  二、报名条件:
  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仍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具体报名条件为:
  1、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应届导游专业的中专、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得报考;
  4、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直接到所在县(市、区)旅游局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报名表填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向所在县(市、区)旅游局报名索取或登陆南平市旅游局网站http://www.npta.cn下载《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2、审核: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
  3、验证及照片:(1)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2)报名时需提供县(市、区)一级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3)报名时需提供近期同底一寸免冠、正面、红底彩照相片4张。
  3、为适应人才流动的新形势,酌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在非户口所在地报名时,应提供暂住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暂住证”,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和考核意见,在非户口所在地无工作单位者不得报考。
  4、各县(市、区)旅游局在要严格执行报名条件、报名程序,加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允许报考。各县(市、区)旅游局于9月 15日前汇总统一报南平市旅游局人教科。
  四、教材与培训:
  1、教材:使用2008年福建省旅游局导考办第三版第印刷发行的福建省导游人员考试辅导教材,报名时购买。(今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政策与法规》第三章及其他章节、《导游服务》第七章第一节中涉及到与现行《旅行社条例》不符的地方,均以现行《旅行社条例》为准。《旅行社条例》可在网上下载。)
  2、培训:为提高考生的职业道德观念和专业素质,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参加考前培训,拟于9月5日在武夷学院培训学校(武夷山三菇百花山庄对面桃李苑)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五、考试科目
  1、笔试两科
  (1)《导游基础知识》(含“中国台湾知识”部分)100分;
  (2)《政策与法规》与《导游服务》共100分(配分比例:6:4)。
  2、现场考试一科(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口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50%):考生在指定的全省九个景区中即福州船政文化、鼓浪屿、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清源山、湄洲岛妈祖文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武夷山、古田会议会址、屏南白水洋,抽签决定摸拟讲解的景区名称,然后自由选择该景区中的任意一个景点进行摸拟讲解。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
  (2)知识问答(30%):主要包括时事与福建旅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规范知识与导游应变能力方面的知识。考生可在对《导游服务》教材中第三、四、五、六章节内容掌握的前提下,参照省局导考办提供的《现场口试提问复习资料》进行“知识问答”的面试。
  (3)语言与仪态(20%):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考生的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3、报考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考试,并加口译(中译外和外译中)和外语对话,笔试科目及内容与中文类相同。
  4、按国家旅游局规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不及格者不予补考。
  除现场考试外,各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六、考试时间:
  1、笔试:2009年11月7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11月7日
(星 期 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导游基础知识 政策与法规、导游服务


  2、现场导游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培费用:
  根据“考培分开,培训自愿”的原则,本着以收代支、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费[2009]132号文规定,经市物价部门确定,2009年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培训费每人480元(含报名费、培训费、笔试费、现场考试费、上缴省旅游局导考办每人110元),教材资料费实收。
  本方案由南平市旅游局委托南平阳光旅游培训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联系人:林木旺 电话:8814731 13055838921
  黄秀华 电话:8631088 13859349531
  附:1、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2、关于举办二00九年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
编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照

工作单位 职 务
语 种 健康状况 类
别 专 职
职 称 学历 兼 职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民族

主 要 经 历 ( 由 考 生 本 人 填 写 )






政治态度、思想作风是否端正?
工作表现如何?
是否违反过涉外纪律?是否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受过刑事制裁?
是否具有职业道德?
是否同意本人参加导游资格考试?

盖章:
日期:




省、区和市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审核意见

签字: 盖章: 日期:


  注:1.语种:填导游使用语言(公限填报考语种)。
  2.类别:“专职”或“兼职”用“√”表示,凡属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在“兼职”的空格内填写“在校生”,以便与其他兼职老考生区别。
  3.考核意见:专职导旅由旅行社、其他工作人员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待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
  4.省、区、市导考委意见:指审核同意或不同意考生报考。
南平市旅游培训中心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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