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
我局下属16个单位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50名,均为管理岗位。其中:文秘岗位2名,计算机岗位6名,法规岗位9名,征收岗位13名,财务岗位12名,稽查岗位7名,执法船驾驶员岗位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计算机岗位面向全国,不受户籍限制;其他岗位限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
(三)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www.sdsgwy.com
(四)各个岗位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职位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8∶30—8月1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网站(www.hnjtgfzjj.cn)进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进行注册,提交报考申请,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有关材料照片: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jpg格式证件照片;2.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财务岗位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稽查岗位需提供B2驾照等证件照片(可扫描或用相机、手机拍摄,但必须保证清晰完整,保存为jpg格式)。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资格审查
我局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作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报考人员2016年7月25日8:30—8月1日17:00期间登陆考录系统可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8月1日17:00后,报名系统关闭。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以便进行查询审查情况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
招聘职位的名额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招聘职位被取消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登录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网站查询准考证打印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我局不代为打印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打印准考证。
考试
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为交通征稽法规,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招聘领导小组依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网上进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我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认证、准考证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思想品行、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联系电话: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组织人事科
0898-68682075,68682076,68668856
传 真:0898-68682076
纪检监督电话:0898-68682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