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
进入面试对象根据有效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
(1)高中教师类岗位(岗位代码2016001—2016008):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测试前30分钟封闭进行备课,上课时间为2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实现教学目的和效果以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不得使用参考资料,不提供多媒体教学设备。
(2)幼师类岗位(岗位代码2016009):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包括:①30分钟命题绘画(30分);②5分钟指定曲目弹唱(40分);③3分钟自选舞蹈展示(30分)。着重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本功、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3)医疗卫生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2016010—2016052):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表仪态、逻辑思维、言语表达、综合素质、爱岗意识等。
4、进入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5、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有效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四)总成绩合成
1、高中教师类岗位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40%与面试成绩6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幼师类、医疗卫生类、综合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含加分)60%与面试成绩40%合成,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56-6136609(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56-6134001(桐城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