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或逾期未领面试准考证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准考证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三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采取结构化面试(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二是采取试讲(教师岗位语文、数学、英语专业);三是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教师岗位体育、音乐、美术专业)。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确定考生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同一岗位(专业)
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由2016年牧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069576;监督电话: 13523254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