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名词并列的课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和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此递补。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于8月17日至8月19日工作时间到市政行政审批大厅五楼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有效身份证;
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师资格证;
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察阶段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我国驻外史(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中小学教师岗位以试讲的形式)进行。满分100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中艺术类、体育类岗位的还须增加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范围和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以面试公告为准,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现行教材。
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去体检和考察。
另外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应试者面试成绩高于75分(含75份),方可进去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或《中(小)学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市编办等14个部门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
考察
体检和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因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报名资格和政策咨询电话:
三门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976825
三门峡市编办人事科:2976008
三门峡市粮食局人事科:2821927
三门峡市人社局人事科:85238609
三门峡城市规划局人事科:2851060
三门峡市商务局人事科:2951885
三门峡市科技局人事科:2513717
三门峡市农业畜牧局人事科:2805278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科:2826333
三门峡市事管局人事科:2169321
三门峡市民政局党办:2182022
三门峡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2928452
三门峡市信访局人事科:2822220
三门峡教育局人事科:2816613
三门峡市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282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