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学毕业生岗位见习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10〕162号)精神,经市属有关单位申请,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认定了28家见习单位,250个见习岗位。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见下表,具体信息以用人单位解释为准)
二、见习对象及期限
(一)见习对象是指具有江西省常住户口,毕业后未实现就业的,并在毕业后两年时间之内自愿提出见习申请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签定高校毕业生职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三、报名事项
有见习愿望的大学毕业生即日起可自行与见习单位对接,并提供以下材料:
1、鹰潭市职业见习学员申请登记表
(下载网址:鹰潭就业网http://www.ytjy.gov.cn)
2、身份证和户口薄;
3、《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为失业状态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历证明等。
请见习单位于7月28前将相关材料报鹰潭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援助科。联系电话:0701-6275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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