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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国家司法考试6月1日起开始报名

2009-06-02 13:35:00 来源:亚心网
乌鲁木齐国家司法考试6月1日起报名

不进行网上报名不能现场确认

亚心网iyaxin.com讯(本网记者 李君霞) 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举行。乌鲁木齐地区从6月1日起在网上预报名。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相关人员昨天介绍说,此次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5日。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网址: 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双休日不休息。地点在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六楼 ,即人民路立交桥南侧200米,乌市河滩南路486号。报名人员可在上述期间由本人到乌鲁木齐市司法局报名点进行确认。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持工作、学习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以在工作、学习地确认。

司法厅对考生信息材料复审合格后,方可生成准考证副证。报名人员须在8月25日至9月20日期间,自行登录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人员确实无法下载准考证副证的,可在9月14日至17日到乌鲁木齐市司法局501室打印领取准考证副证。

参考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

证的报名人员,可以持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

持护照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报名,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报名人员,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打印版);报名表中所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另外,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乌鲁木齐地区乌鲁木齐县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这一政策的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咨询电话:0991-2828044、2319673

咨询网站:中文域名为“乌鲁木齐司法在线”网,英文域名为 www.wlmqsf . com .cn。作者: 李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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