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开具西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29日-9月6日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区人社厅大楼5楼516房间)开具收据,逾期不予开具。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本项考试。
需要开具西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据的考生,请于2016年8月29日-9月6日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北京西路46号,区人社厅大楼5楼516房间)开具收据,逾期不予开具。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本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