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招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诚实守信。
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资格、统一组织考试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已正常毕业院校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就业推荐书、学业成绩单、自荐书、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现场报名。正常毕业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外,还需提供自荐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现场报名。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报考,不允许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岗位。重复交叉报名者,取消应聘资格。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4日-15日
地点:庆阳市中医医院综合楼404室
(二)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报名登记。然后由主管部门将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复审,依据复审结果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三)考试。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卫计委、相关县人社局配合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测评,均实行百分制。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当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人员的1:3确定。最后,按照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招聘协议。
笔试内容:
报考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专业的考生测试《西医基础知识》;报考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的考生测试《中医基础知识》。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处理问题、岗位适应等方面的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
庆阳市监察局 0934-12388
庆阳市人社局监察室 0934-8605851
庆阳市卫计委监察室 0934-8243952
咨询电话:
庆阳市人社局 0934-8683373
庆阳市卫计委 0934-8213487
宁县人社局 0934-6622297
环县人社局 0934-4423707
正宁县人社局 0934-612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