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人员招聘制度,保证在公开招聘中选拔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充实我校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发〔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09年辅导员和教师招聘资格审查、面试和试讲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辅导员招聘
一、组织实施
2009年辅导员招聘资格审查、面试和试讲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和对应聘人员的通知、联络等事宜由人事处具体负责,面试、试讲由学校面试小组和试讲小组组织进行。
二、招聘人数、条件和要求
2009年招聘辅导员的数量、专业和其他条件按照《宁夏师范学院2009年教师(研究生)招聘计划表》和《宁夏师范学院2009年教师(研究生)招聘公告》(见学校网站)进行。
三、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面试和试讲均在学校进行。
面试定于2009年6月7日(星期日)上午10:00在宁夏师范学院新校区会议室(新校区综合楼314)进行。
试讲定于2009年6月8日(星期一)下午在宁夏师范学院进行,具体地点面试时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范围由学校在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择优确定。被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于2009年6月6日上午10时至11时向人事处师资科(在宁夏师范学院老校区3号楼2楼,负责人为韩新宁)提交以下材料(报名时已提交者不再重复提交):
1、《宁夏师范学院2008年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各种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各种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
(二)应聘人员的证件原件当场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本人,其他材料留人事处存档。
(三)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中共党员;
4、担任过学生干部或从事过学生工作;
5、所学学科、专业方向符合《宁夏师范学院2009年教师(研究生)招聘计划表》中相应岗位的要求。
6、具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经过资格审查,凡提交材料不齐全者、不具备条件要求者、未提交证件原件者和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在资格审查之后进行,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必须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
(二)学校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09年6月7日上午9点之前到达宁夏师范学院新校区综合楼三楼“辅导员面试准备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三)面试由学校面试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包括个人陈述和当场回答问题两个环节。个人陈述时间每人10分钟,个人陈述主要围绕个人基本情况、对高校辅导员工作的认识、自己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优势和对开展工作的设想等问题。在个人陈述之后,应聘人员当场抽题,稍作准备之后即进行回答。面试小组成员根据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问,应聘人员当场作答。
(四)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是否热爱并适合从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并具有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六、试讲
(一)试讲在面试之后进行,参加试讲者必须符合报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名单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试讲由学校根据学科、专业成立相应的试讲小组组织进行,由试讲小组成员按照百分制打分,试讲成绩不及格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三)试讲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教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七、拟聘人选的确定
学校将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面试和试讲成绩等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教师招聘
一、组织实施
2009年教师招聘资格审查、面试和试讲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确定专人进行,面试和试讲分别成立面试小组和试讲小组,拟聘人选应通过会议确定,院系拟聘人选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对应聘人员的通知、联络等事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
二、招聘人数、条件和要求
各单位招聘教师的数量、专业和其他条件按照《宁夏师范学院2009年教师(研究生)招聘计划表》和《宁夏师范学院2009年教师(研究生)招聘公告》(见学校网站)进行。
三、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查、面试和试讲均在学校进行,除个别院系外,其他单位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但必须在2009年6月10日前结束。
(二)因为今年一些研究生同时应聘我校专任教师岗位和辅导员岗位,为了照顾应聘人员和减少工作重复,因而外国语学院、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面试和试讲与辅导员招聘同时进行,统一安排在2009年6月6日—10日进行。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范围由各用人单位在应聘人员中择优确定并通知本人。被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必须于面试前向用人单位提交以下材料(报名时已提交者不再重复提交):
1、《宁夏师范学院2008年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各种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各种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
(二)各用人单位必须将应聘人员的证件原件当场与复印件核对,将证件原件退回本人,其他材料留用人单位存档。
(三)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宁夏师范学院2009年教师(研究生)招聘计划表》中相应岗位的要求。
4、具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四)经过资格审查,凡提交材料不齐全者、不具备条件要求者、未提交证件原件者和不适合从事教师工作者不通知参加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在资格审查之后进行,被通知参加面试者必须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
(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各单位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中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并通知本人。各单位确定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范围前必须与人事处沟通。
(三)各用人单位组织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人数不得少于5人,成员中要有1-2名教师代表。
(四)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是否热爱并适合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是否具有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五)面试形式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可通过答辩、技能操作等形式进行,但必须包括面试者个人陈述和当场回答问题两个环节。个人陈述时间每人10分钟,个人陈述主要围绕个人基本情况、对高校教师工作的认识、自己从事高校教师工作的优势和对开展工作的设想等问题。在个人陈述之后,面试小组成员可以发问,应聘者稍作准备之后即进行回答。
六、试讲
(一)试讲在面试之后进行,参加试讲的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参加试讲的应聘人员由各单位在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报名者中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择优确定并通知本人。
(三)各用人单位组织试讲小组进行试讲,试讲小组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担任,人数不得少于5人,成员中要有1-2名教师代表。
(五)试讲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教能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六)试讲由试讲小组成员按照百分制打分,各用人单位必须根据专业特点设计试讲打分表,试讲成绩不及格的应聘者不得录用。
(七)各用人单位确定试讲时间后必须提前告知人事处和教务处,人事处和教务处必须派人参加试讲。
七、拟聘人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的报送
(一)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应在2009年6月15日前结束,并在2009年6月20日前向人事处报送拟聘人选名单,报送拟聘人选名单前必须与人事处沟通。
(二)拟聘人选必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必须在30周岁以下,一般应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不得推荐在职获得硕士学位的本科生。各用人单位在确定拟聘人选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应优先考虑推荐:
重点大学毕业;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完全相同;外省区大学毕业;区外户籍;年龄较小;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较多。
(三)各用人单位报送拟聘人选名单时,必须报送以下材料:
1、《关于推荐2009年教师招聘拟聘人选的报告》1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1式3份(在网站下载,由拟聘人选本人填写)
3、拟聘人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各种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各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4、面试小组人员名单和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情况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联系方式等)。
5、试讲小组人员名单和参加试讲的应聘人员情况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位名称、毕业院校、专业、联系方式、试讲成绩等)。
6、试讲小组成员打分表原件。
费用承担
应聘人员办理资格审查、参加面试、试讲、体检等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外地应聘人员住宿可提前与各用人单位联系,各用人单位应积极帮助。
乘车路线
从固原汽车站到宁夏师范学院老校区步行约5分钟左右;从固原火车站到宁夏师范学院老校区可乘出租车(票价5元左右)。
从固原汽车站到宁夏师范学院新校区可乘5路公交车(票价1元)或乘出租车(票价7元左右);从固原火车站到宁夏师范学院新校区可乘5路公交车(票价1元)或乘出租车(票价10元左右)。
宁夏师范学院老校区和固原汽车站在固原市区。
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宁夏固原市文化巷161号宁夏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756000
联系人:韩新宁、朱小龙
联系电话:0954-2029824(办)
邮箱:hanxinning@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教师”)
宁夏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nxtu.cn
宁夏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nxtu.cn/rshc/
宁夏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