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研究同意,我校拟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下表)
招聘单位 单位
性质 拟聘专业 拟聘人数 资格条件 招聘时间
学历 学位 年龄
安徽蚌埠技师学院(蚌埠高级技工学校) 全额
拨款
事业
单位 机制类 6人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士
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2009.5
电工电子类 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人
化学工程类 1人
合计 10人
二、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敬业爱岗,工作认真负责,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口齿清晰,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4、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此次招聘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技能操作、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本招聘计划分别在蚌埠劳动保障网、蚌埠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
四、考试办法
考试为笔试、试讲和技能操作等方式,在综合成绩中分别占30%、30%、40%,其中笔试卷面满分100分,试讲满分100分,技能操作满分100分。每个岗位报名者应与招聘数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相近专业。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报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教案编写水平(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或另行通知);试讲主要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教学水平和能力,在给定的教材、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试讲;技能操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报专业的实际动手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试讲,根据试讲成绩按1:2的比例进入技能操作考核。
五、考核、体检
1、根据笔试、试讲、技能操作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情况,按技能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对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对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本专业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后作为拟录用人员考核
3、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按《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聘用意见,报经市人事局审核。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考察后报市人事局办理相关手续;属新进事业单位的,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编制内聘用手续。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考试费用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22日——2009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蚌埠市劳动保障大厦三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分中心窗口(市体育路)。
3、联系人:赵科长谷科长
4、联系电话:20454852043225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照片四张。笔试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皖价费[2006]266号规定为45元。
八、本公告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