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选择符合本人报考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前须在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江口县事业单位(含乡镇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打印,送报名现场审核。报名现场不提供报名表(空表)。
2、考生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将予以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7月2日(9: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改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江口县体育馆;
4、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办”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相关的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考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须持服务证或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部队随军家属”职位的考生须持退伍证、毕业证,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出具随军家属证明材料,由江口县人民武装部审核签署意见,并持结婚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名;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考生须持连续任职满1届(3年)以上且仍在职的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的(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的经历)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贫困生”职位的考生,须持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扶贫办加盖公章的《贵州省江口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审批表》(附表3)。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报名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须到中国建设银行江口县支行缴费,缴费户名: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52001686336050000918),并将缴费收据交回报名处登记。缴费登记完成,才能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截止2016年6月29日18时)。
(三)《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2016年7月3日在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同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