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一)面试人选:
1、新晃县一中教师师大考点岗位根据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1:3的比例全部进入面试。
2、其余岗位根据聘用指标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新晃县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乡镇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一和网络技术人员岗位、新晃一中教师新晃考点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其余职位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
(二)面试方式、时间及内容:
各职位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如下:
1、新晃县乡(镇)学校乡镇幼师岗位面试进行专业技能操作,内容为幼师五项(弹、唱、跳、讲、画)。
2、新晃县一中教师岗位、新晃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岗位、新晃县乡(镇)学校教师岗位采取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3、新晃县城乡规划管理站岗位、新晃县乡镇建设管理站岗位、新晃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新晃县乡镇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一和网络技术人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一、三采取技能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细则另行规定。
4、新晃县卫计类工作人员岗位、新晃县乡镇国土所专技人员二岗位和财会人员岗位、新晃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岗位、新晃县乡镇财政所岗位、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二、四、五、六、七、八岗位、新晃县建设项目预算审计中心岗位、新晃县检验检测中心岗位、新晃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工作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成绩计算方法:
1、新晃县一中教师师大考点职位直接将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其他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分值100分。新晃县一中教师新晃考点职位、乡(镇)学校幼师职位、新晃县乡镇学校初中理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城乡规划管理站岗位、新晃县乡镇建设管理站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三、新晃县检验检测中心岗位、新晃县建设项目预算审计中心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一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乡镇国土所专技人员二岗位和财会人员岗位、新晃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岗位、新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岗位、新晃县乡镇财政所岗位、新晃县乡镇站所工作人员二、四、五、六、七、八岗位、新晃县重点项目管理办工作人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卫计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综合成绩;新晃县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乡镇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一和网络技术人员岗位按笔谈成绩占30%,现场实际操作成绩占7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联系电话:0745—6228910(人社局) 0745—6222517(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