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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2016年引进13名人员公告

2016-06-15 11:42:00 来源:无忧考网

引进计划

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3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见附件1。

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和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指1985年6月15日之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6月15日之后出生。

引进程序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引进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只能选取一种报名方式且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需提交:(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3)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4)填写《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通过邮寄或网上报名的,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邮寄或发送邮件(材料扫描件)至宣城市委组织部人才办(邮箱:xcsrcb@126.com),邮编242000。

2、市人才办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现场报名人员当场审查;邮寄和网上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到市人才办,提交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核,如不符合条件,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7月15日。

(二)面试

1、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达到3:1的,由市人才办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博士研究生引进不设审核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

2、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市人才办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岗位数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宣城市人才办 0563-3023857

附件2:            
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报名意向单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全日制  
继续教育  
学历   学历证书编号  
学位   学位证书编号  
专业技术      职称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报名人类别   婚姻状况  
现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个人  学习  工作  简历 (自高中起   填写)  



 












称谓 姓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
1、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报名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
2、本人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无不得报考规定的情况;                                
3、如在资格审查前未能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签字):
                                                  年  月  日                                               
市人才办审查意见  
备注  
注:“报名人类别”栏请填写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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